4月18日下午,茅山校区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,会议由茅山校区党总支负责人董慧主持,茅山校区党总支委员、各党支部委员、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学习会上,王俪桥、胡国栋、靖盼分别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条至第二十七条。董慧、杨红进、孙洪亮、徐超、张欢分别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作了题为《三通三合,助力新质生产力奔腾澎湃》《用三个“坚持”,立德树人培育新农人》《新质生产力抢占高质量发展制高点》《发展新质生产力,高职院校当何为》《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》等交流发言。

撰写:董梅娜 审核:董慧、杨红进 上传:张欢